微软服从欧盟反垄断判决

作者:本站编辑部 发布时间:2007-10-26 23:35:44         下一篇 上一篇

微软服从欧盟反垄断判决

根据判决,竞争对手可获取和使用微软的“互用信息”;使用这些信息只需一次性缴纳1万欧元;微软对专利所收取的授权费从此前收入的5.95%降至0.4%
    【网络版专稿 /《财经》杂志记者 曹祯】
一场长达九年的对抗,终于以微软认输画上句号。10月22日,美国微软公司宣布,对于欧洲初审法院上月做出的判决不会提起上诉,也同意与竞争对手共享一些核心技术。
    微软与欧盟的反垄断之战始于1998年。当年12月,美国太阳微电子公司向欧盟监管部门投诉,称微软拒绝向其提供服务器软件与视窗操作系统通信所需的“互用信息”,导致竞争对手的软件无法与视窗操作系统充分兼容。
    2004年3月24日,经过五年多的反垄断调查,欧盟裁定微软滥用其视窗操作系统的垄断地位,违反了欧盟的相关竞争法规,并判令微软支付4.97亿欧元的罚款;同时规定,微软必须在120天内与竞争对手共享该公司独有的程序数据,并且要求其在90天内推出不捆绑Windows Media Player的视窗操作系统。不过,由于微软提起司法诉讼等原因,该判决后来在执行时有所延期。
    2006年2月,一些微软的竞争对手向欧盟控诉微软的大规模垄断问题,主要针对其Office系列软件。7月12日,欧盟开出新罚单,以微软未充分履行罚则,特别是未执行2004年的判决向竞争者提供充分的技术信息为由,追加2.81亿欧元的罚款。
    微软对欧盟委员会的裁决不服,提出司法诉讼。受理该案的是位于卢森堡的欧洲初审法院。
    今年9月17日,欧洲初审法院做出判决:驳回美国微软公司几乎所有的诉讼请求,基本维持欧盟委员会2004年的处罚决定,包括4.97亿欧元的罚金,以及2006年微软因未充分履行罚则而被欧盟追罚的2.81亿欧元;要求微软披露独有的程序数据,其影音软件Windows Media Player不得与其视窗操作系统捆绑销售。至此,这场旷日持久的反垄断案以欧盟的绝对胜利告终。(参见《财经》2007年度第20期“欧洲占领反垄断高地”)
    据欧盟官员透露,9月17日宣判之后,微软首席执行官史蒂芬·巴尔默(Steven A. Ballmer)立刻向欧盟的反垄断专员内莉·克鲁伊(Neelie Kroes)发去一封和解信。10月的第一个星期,巴尔默便动身飞往荷兰拜会克鲁伊。据微软工作人员透露,二人迅速达成了基本共识。随后几天,二人要么在饭桌上,要么就是打电话商讨最终协议的内容。
    讨论的结果显然以克鲁伊的大获全胜告终。10月22日,克鲁伊宣布,巴尔默当天上午向她作出承诺,同意改变先前的做法,以符合欧盟委员会2004年决定的要求。
  据介绍,微软与欧盟达成的和解协议包括三方面内容:微软竞争对手可以获取和使用微软的“互用信息”;使用这些信息只需一次性缴纳1万欧元;微软对专利所收取的授权费从此前收入的5.95%降至0.4%。如果今后微软不遵守上述协议内容,竞争对手可以向英国伦敦高等法院提出索赔。
    此外,根据巴尔默与克鲁伊达成的协议,微软不会上诉到欧盟最高法院——欧洲法院(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)。如果微软提起上诉,这个案子很可能还会至少拖两三年。
    业内人士表示,微软身为头号软件巨头,终于服从了欧盟的权威,这是一个很大的突破。
    不过,这个结果对于最早投诉微软的太阳微电子公司等大型企业,其实没有特别大的影响,因为他们之前已经与微软达成了使用协议。Cooley Godward Kronsih律师事务所的反垄断律师迈克尔·奈特(Michael Knight)认为:“业内规模小一些的、积极创新的小公司,会从此有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。”
    “这一步是很重要,但只是很小的一步。”Linux基金会首席运营官丹·科恩(Dan Kohn)则表示,微软接受判决并不代表它就从此变得开放起来。比如,微软今后可能会继续把Office文件格式变成国际通行标准,由此,竞争对手在个人电脑软件方面会更难与之竞争。
    “我认为今天只是微软的一个战略妥协,只是在一个市场上做出让步,在别的市场还会继续我行我素。” 科恩说。
    当然,现在任何结论都还为时尚早,正如克鲁伊在10月22日所言:“变化从今天开始,影响要等多年以后方能显现。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,今天微软接受了判罚,这是消费者的胜利。”■


文章出处:《财经》杂志|http://www.caijing.com.cn/newcn/home/todayspec/2007-10-25/35185.shtml